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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有林場改革后,一些地方的林場仍然承擔公共事務管理職能嗎?
由于歷史原因,部分國有林場承擔了社會服務職能。2015年我省全面啟動國有林場改革,《廣東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》明確了國有林場管理體制,要求加快分離各類國有林場辦社會的職能,將國有林場所辦學校、醫(yī)療機構等移交屬地管理。積極探索國有林場所辦醫(yī)療機構的轉型或改制,根據當地實際,理順國有林場與代管鄉(xiāng)鎮(zhèn)、村的關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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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1-29 10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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