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 >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> 相關政策文件 > 公共文化服務
分享到:
陸豐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關于印發(fā)《陸豐市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(2021—2025年)》的通知
陸文廣旅體〔2022〕38號
陸豐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關于印發(fā)
《陸豐市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
(2021—2025年)》的通知
各鎮(zhèn)(區(qū))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、局下屬各單位:
為加快推動我市公共文化服務高質(zhì)量發(fā)展,貫徹落實《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(2021年版)》、《廣東省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(2021-2025)》和《汕尾市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(2021—2025年)》,有效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,現(xiàn)制定印發(fā)以普惠性公共文化服務為主要內(nèi)容的《陸豐市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(2021—2025年)》,請抓好貫徹落實。
附件:《陸豐市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(2021—2025年)》
陸豐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
2022年7月18日
關聯(lián)稿件:
相關附件:
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“陸豐市人民政府”門戶網(wǎng)站,是否繼續(xù)?
長者助手
無障礙
手機版
智能機器人
2023-06-20 10:49
粵公網(wǎng)安備 44158102000013號